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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化妝品規範

化妝品規範 EC 1223/2009 於 2009 年制定,自 2013 年 7 月 11 日開始生效並取代指令 76/768/EEC。 凡於歐盟境內銷售之產品,都必須符合化妝品規範指令。

什麼是化妝品?

化妝品包括會與人體表層、牙齒和口腔黏膜的任何物質或混合物,其用途在於美觀或清潔、增加香氣、改變外觀、發揮保護作用、保養或消除體味。

EC 1223/2009 規範合規性檢查清單

我們設計一份合規性檢查清單,用於管控貴公司的化妝品規範合規性,從而協助貴公司在歐盟獲得或保持立足之地。 我們的專家可以全程提供協助,包括:

  • 透過歐洲電子入口網站發表聲明
  • 產品資訊檔案 (PIF)
  • 詳盡的化妝品安全評估 (CSA)
  • 負責人員的角色和責任
  • 原產國
  • 訴求
  • 奈米材料
  • 嚴重不良作用報告
  • 致癌、導致基因突變與對生殖系統有害之物質報告 (CMR)

透過歐洲電子入口網站發表聲明

引進一致的「電子聲明」系統,可用於所有產品銷售,以簡化產品聲明流程。

產品資訊檔案資料審核 (PIF)

現在由於全歐盟統一標準,因此所有 PIF 都必須符合 EC 1223/2009 第 11 條規定。 最後一批產品上市後,必須將 PIF 保留 10 年。

歐盟化妝品規範 – 藉助 SGS 滿足 EC 1223/2009 規範的規定。

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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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GS Hong Kong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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