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化工企业面临的REACH风险及应对策略分析1、前言REACH法规极其复杂,这是所有参与REACH应对工作的人员的共同感受。但是,对于出口产品到欧盟的化工企业而言,这是无可回避的要求。REACH之所以这么复杂,至少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由于国内的大部分化工企业都是直接出口欧盟产品的供应商,自己并不直接出口产品,对于这样的化工企业,笔者发现,有两类企业和其他化工企业相比,存在特别的风险,必须注意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的:
故形成此文与大家分享,希望给相关企业带来警示,及早做好相应准备,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2.聚合物单体或其他键合物质供应商2.1法规要求REACH规定聚合物本身免于注册,但是,在满足下述两个条件时,聚合物的制造商或进口商需要为聚合物对应的单体物质或任何的其他物质注册,除非这些物质已经由同一供应链中的供应商注册了。
2.2 潜在风险分析这种规定,对于欧盟外出口聚合物到欧盟的厂商的单体供应商而言,存在商业风险。因为国内的单体制造商到欧盟注册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其出口量实际上是很难统计的。而他们在欧盟的竞争对手的注册则很容易进行。那么,欧盟外的聚合物生产厂商为了避免自己去注册聚合物对应的单体物质,肯定愿意选择已注册的单体供应商的产品。国内的单体制造商很可能失去了这部分客户。2.3 应对措施建议作为单体供应商而言,可以考虑以下应对之策:
2.配制物中物质的注册2.1 法规要求REACH规定:物质或配制品中的物质如果已按照要求注册后,被供应链中的一个运作主体从欧盟出口,然后又由该供应链中的同一个或其他主体进口,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时,该物质可免于注册。
2.2 潜在风险分析这种规定,对配制品出口厂商及其供应商都可能产生影响,对配制品生产国的环境保护也是不利的。假如一个配制品生产厂商有产品出口欧盟,那么它肯定愿意选用欧盟已经注册的物质作为产品的原材料,因为这种物质再销售给同一供应链中的运作主体时,就不再需要注册了。对于这个配制品生产厂在国内的供应商而言,也就意味着失去了竞争的机会,除非它指定“唯一代表”到欧盟注册自己的产品。3.3 应对措施建议对于配制品出口厂商的供应商而言,可以考虑以下应对之策:
对于配制品出口厂商而言,为了不受制于欧盟的某个供应商,最好自己到欧盟注册。以上建议的解决方法只是简单罗列,企业要进行具体操作时,还需要做大量的具体操作,可选择具有国际背景、熟知欧盟法规运作的专业服务机构如SGS提供相应服务。参考文献